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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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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將屆,提醒同仁恪遵廉政倫理規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13
  • 資料點閱次數:32
  • 農曆春節期間,請同仁務必遵守行政院「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相關重點規範如下:

  • (一)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如現金餽贈疑有行賄之虞者不得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

  • (二)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後始得參加。

  • (三)矯正專業人員不得私下與收容人或其親友酬酢往還或有金錢借貸關係,對於收容人或其親友餽贈之金錢或禮物,一律不得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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